台中市藥師公會113年招收意願名單(請參考附加檔案),考量個資情況,該檔案已刪除指導藥師email,如有需要請來系辦詢問。
113.3.6更新檔案。
113.3.8更新檔案。
(1)請同學務必填妥「實習生個人資料表」mail給藥師,再與藥師聯絡面試事宜。
(2)應台中市藥師公會要求,學生在寄送完履歷表後,盡可能於當日或隔日致電詢問主負責藥師是否有收到電子郵件,以確保藥師有收到履歷。
(3)附檔名額不是只有給特定學校,鼓勵同學積極爭取。
(4)請同學遵守各藥局實習分發規定,請勿先行向各藥局要求保留名額,違者將有處罰。
面試後若藥局願意接受同學成為實習生,請同學至學校系統Q.1.66選擇「113年暑假_台中市藥師公會」填寫相關資料。
學校系統Q.1.66已開啟,大三大四統一收件,申請時間至4/30下午23:59截止,以便學系提供公會核對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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