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附加檔案為新北市藥師公會公告藥局名單
2.請同學盡快與有興趣的藥局聯繫,相關競爭學校很多,以免名額被搶光。
3.若藥局願意接受同學成為實習生,請同學填寫附檔「113年度-新北市社區藥局學生實習名單」,並上傳至學校系統Q.1.66(新北市藥師公會),以便學系提供公會核對資料。
4.鼓勵學生多方學習經驗,不可在同家藥局實習兩次,舉例:A同學去年在B藥局實習,今年不可申請在B藥局實習,若於收件截止後發現依然在B藥局實習,老師將不認列實習學分。
Q.1.66系統已開放申請,大三大四統一收件,申請時間至4/30下午23:59截止,逾時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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